您的位置: 首页 > 商务(合作)谈判 > 招标公告

仁寿山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钢材采购项目商务(合作)谈判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8】 【作者:】 【副标题:】 【来源:】 【浏览:次】

仁寿山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钢材采购项目商务(合作)谈判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仁寿山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钢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眉山市范围内(含眉山天府新区)。

(三)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品牌

备注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CW

Φ6-φ50

 

威钢、达钢、德威、龙钢、成实、冶控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500(E)/CW

Φ12-φ50

热轧带肋钢筋(盘螺)

HRB400(E)/CW

Φ6-φ14

热轧光圆钢筋(高线)

HPB300/CW

Φ6-φ14

圆钢

HPB300/CW

Φ12-φ50

注:1.装车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可增减。2.如采购人指定了供货品牌/厂家,成交人须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品牌/厂家要求进行供货(若不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有权追究成交人的违约供货责任),如采购人未指定品牌,则成交人可选择本表格约定的生产厂家品牌供应。

(四)供货期限及产品规格:

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止或者累计送货金额达到20000万元,合同也自动终止(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得分80以上,续签第二年合同)。

2.执行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1499.1-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执行。

(五)采购控制价

1.按订单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成都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上发布的各品牌产品对应型号规格首次网价(不含备注价)同比例下浮3.5%作为控制价[结算单价=首次挂网价*1-成交下浮比例)](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税费13%、装车费、卸车费、运输费、堆码、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成交人不因任何原因增加任何费用),若订单当日为周末,则周六取本周周五网价,周日取下周周一网价,节假日取就近网价,中间日期取两头网价平均值。

2.针对钢材采购项目存在零星采购情况时,不足整车(标准30吨)的,按30吨为基准,每差1吨补贴运费30元,费用均摊入钢材结算单价内,进行结算。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按批次结算,成交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费用支付所需全部资料,且无其他违约责任后,采购人15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已供货物金额的100%结算时成交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对账结算单、付款申请、吊牌、质量检验证明、高线及盘螺需提供过磅单、出厂单、合同等资料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航信等方式。采购人若使用票据支付,贴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招价不招量,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七)供货要求

1.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订单后3个日历天内(含订单当日),负责将采购的全部货物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若有变化,则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成交人不得以价格波动、数量少、距离远及自身经营风险等任何非不可抗力因素拒绝供货,若供货不及时或者停止供货,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采购人指定方)工期受到影响或者停工等情况出现,成交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成交人不得因采购人未及时支付货款而停供。

3.供货时需提供资料:货物到现场后成交人需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证书、出厂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经采购人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货。成交人未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4.成交人在卸车过程中需配备2名及以上人员。成交人在负责货物装卸、运输、堆码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均由成交人承担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自拟)。

5.成交人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竞价文件中的质量、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在竞价文件没有其他要求时,供应商需按国家“三包”规定进行后续服务。

6.螺纹钢(直条)理计计量、线材(高线、盘螺)磅计计重。

(八)钢材重量

1.螺纹钢(直条)理计计量以成交人提供的出库单为准(成交人出库单理计计量无误,则以成交人提供的出库单为准;如理计计量有误差,则以双方人员现场理计计量为准)。

2.高线、盘螺以成交人提供的出库单(过磅单)为准;如重量误差超过千分之三,则以双方认可的过磅实际重量为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采购人有权对螺纹钢(直条)、型钢进行过磅复查,直径612mm钢筋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6%,直径1420mm钢筋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5%,直径2250mm钢筋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4%,型钢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3%-5%。如采购人经复核,超出以上允许误差范围,在采购人同意使用的情况下按实际过磅重量计量结算,若采购人不同意使用则成交人应无条件退货。

(九)售后服务

一般性问题,成交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若出现紧急问题,成交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6小时内赶到现场。若不能现场解决,成交人应采取相应紧急措施,明确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处理方案,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自拟)。

(十)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400000元,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合同期满后且无其他违约责任时无息退还。

2.成交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如第二年续签合同,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暂不退还,可作为续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且无其他违约责任无息退还。

十一)违约条款

1.签订合同后,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成交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成交人负责货物装卸、运输、堆码等事宜。在货物装卸、运输、堆码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一切民事纠纷、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等,由成交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因上述原因使得采购人可能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他不利影响,采购人有权暂扣成交人相应货款;因此导致采购人通过和解、调解、判决、裁定、决定等方式直接支付给相关第三方的款项,由采购人从成交人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且成交人应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4.成交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将钢材送至指定地点。如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送达,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5000/天,逾期超过3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选择解除合同的,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成交人支付双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成交人还须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5.成交人提供的产品须符合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如因成交人提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出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或低价处理,并要求成交人换货、退还货款。成交人还须承担不合格货物价款2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的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2)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成交人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更换等方式;若成交人不能及时作出处理或处理后仍出现上述问题,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3)若成交人出现上述(1)、(2)问题的,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成交人支付双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成交人还须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人纳入采购人黑名单,一经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成交人及其关联方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6.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合理费用。

十二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维度

权重

评分标准

 

1

 

供应保障

 

24%

合同履行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送达(24分)。

每出现一次不按时送达扣8分,扣完为止

 

2

 

质量

 

30%

货物检测合格率100%30分)。

出现不合格扣30

 

 

3

 

 

安全

 

 

24%

不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出现安全事故(24分)

1.进出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或者未遵守项目要求的安全措施每出现一次扣12分,直至扣完为止。

2.出现安全事故扣24分。

 

 

 

 

 

4

 

 

 

 

 

服务与配合度

 

 

 

 

 

22%

1.发票开具及时、准确,真实有效(8分)

每出现一次发票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2.与采购人及第三方使用单位沟通顺畅服务态度好、售后及时、每季度开展一次技术支持、无投诉(8分)

每发生一次如服务态度恶劣、沟通不畅、售后不及时、未及时开展技术支持、有效投诉),2,扣完为止

3.项目现场检查(6分)。

积极配合,得6分;

配合度一般,得34分;

不配合,得0分。

考核得分80以上,采购人续签第二年合同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提供自身资料,代理商提供自身资料);

(二)2023年、2024年纳税信用达到B级及以上(生产厂家提供自身资料,代理商提供自身资料);

(三)业绩要求:须提供2024年至今完成4000万元及以上包含本次采购清单内任意货物销售发票,提交投标资料当月开具的发票无效(提供税务验票系统进行查验的真伪结果截图)(生产厂家提供生产厂家业绩,代理商提供代理商业绩);

(四)代理商须提供不少于一份正在执行的、满足采购人要求品牌与生产厂家的合作协议或者授权委托书;

(五)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

三、报价方式:

(一)供应商按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报价按下浮比例进行报价,报价下浮比例不得小于3.5%(例如报价在采购控制价基础下浮比例百分比只能是3.51%3.52%……,不能为3.49%3.48%……),否则作废标处理。

下浮比例百分比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税费(13%)、装车费、卸车费、运输费、堆码、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供应商不因任何原因增加任何费用。

四、挂网、报名时间等规定

(一)时间:

1.发布时间:2026317日—202632417:30

2.报名时间:202632417:30前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即为报名供应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为正本一本,应胶粘,逐页编码后密封递交,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

3.挂网媒介:眉山仁寿县属国有企业物资(服务)采购平台。

(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63259:30开始。

谈判地点: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仁城投大厦B4楼)。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投标资料(投标资料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代理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以设立之日起算)社保证明;

3.营业执照;

4.纳税信用证明;

5.须提供2024年至今完成4000万元及以上包含本次采购清单内任意货物销售发票,提交投标资料当月开具的发票无效(提供税务验票系统进行查验的真伪结果截图)(生产厂家提供生产厂家业绩,代理商提供代理商业绩);

6.代理商须提供不少于一份正在执行的、满足采购人要求品牌与生产厂家的合作协议或者授权委托书;

7.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

五、商务谈判流程

(一)具体谈判由采购人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二)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三)谈判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签到顺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投标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投标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8.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9.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四)最后报价。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下浮比例不得小于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供应商顺序。

5.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投标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五)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六、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仁寿山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479号发展大厦A8

咨询电话:028-35038882(王老师)

平台咨询电话:028-36229115

 

仁寿山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6317

 

附件: 仁寿山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钢材采购项目商务谈判文件.pdf 附件: 仁寿山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钢材采购合同(模版).pdf 附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