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5】 【作者:】 【副标题:】 【来源:】 【浏览: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巴士到家超市有限公司酒饮类合作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仁寿县。 (三)拟采购内容:酒饮类。 酒饮类拟采购品牌包括但不限于:雪花啤酒、加多宝、新希望、六个核桃、菊乐、味动力、红牛、小朗酒、旺仔、元气森林、蒙牛、达利园、和其正、乐虎、光明常温、农夫山泉、维他命、五粮液、尖庄、脉动、大宝、牛栏山、红星二锅头、劲酒、五粮歪嘴、江小白、梅见、王老吉、茅台、娃哈哈、统一、欢乐家、怡宝、长城、泸州老窖、1573、康师傅、可口可乐、美汁源、芬达、百岁山、椰树、乐事 (四)采购控制价 销售价约200万元/年,以巴士超市销售金额的18%作为采购控制价。(注:此处比例为巴士超市所得收入分成比例)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项目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七)履约担保: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固定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履约担保的形式和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保单保函(银行保函、全资国有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形式向仁寿县巴士到家超市有限公司缴纳,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缴纳的,现金以乙方基本账户转入仁寿县巴士到家超市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履约保证金账号:51050169710800002730);以保单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缴纳的,需提供采购人认可的项目所在地见索即付保单保函;以全资国有担保保函缴纳的,需提供采购人认可的全资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3、采用现金或保单保函(银行保函、全资国有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履约担保的退还:项目合同期满后且无其他违约责任无息退还。履约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 5、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违约金、赔偿款等,采购人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予以扣除或直接向第三方提出索赔,成交人须在10日内补足。 (八)结算方式 1、成交合作商交货一个月后为对账期,成交合作商持采购负责人签字认可的采购人《验收单》《入库单》、成交合作商《送货单》与采购人财务进行对账,双方对账确认无误后,成交合作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增值税票,采购人收到成交合作商提供的增值税票后在采购人确定的最近付款日期内付款; 2、巴士超市分成收入按超市月销售金额*中标分成比例据实结算,余下货款合作商需提供增值税票(发票金额与采购人付款单金额一致),对帐单、验收单全部手续齐全后支付。 3、合同终止清退(以清退结算手续完成后为准)的30天后付清余额。 (九)合同违约条款 1.采购人及成交合作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成交合作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合作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服务期内,采购人按营收标准对成交合作商进行考评,其中每月营收标准为15万元,如连续两个月未达到营收标准,则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合作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质量标准等要求,按照保质保量供货,确保采购人正常经营,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偿。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供货要求 1.严禁合作商擅自将采购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合作商必须严格遵循采购人所规定的送货时间,紧急及团购订单需当天按时到货确保货物,按时保量到达。若合作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货物,或货物数量、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还且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3.经营场地由采购人提供,且提供的酒饮类货品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供应。 4.供货时需提供资料:厂家资质、三方检测报告、批次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 5.合作商须按照采购供货要求、数量、质量标准等供货,因 以上原因导致采购人被投诉,一次扣2000元,超过三次,采购 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偿。 6.用于产品配送的运输工具必须符合相关产品的品质要求,成交合作商配送产品的过程中,应当选择专用运输车辆,满足货品储存的特定需求。运输工具的卫生条件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并达到采购人对运输工具卫生标准的明确要求。 7.成交合作商配送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举止文明,并持有有效健康证。 8.供货商商品如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拒收:保质期超过1/3以上商品;包装不完整、不规范商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破损产品等。 四、采购要素 1.招标方式:线上挂网+线下商务谈判。 2.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报名。 3.报名方法:(1)供应商报名时需通过电子邮箱递交以下资料:①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②盖鲜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③盖鲜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供应商报名表(报名表在附件);上述资料须扫描成一个PDF发送。 (2)递交报名资料邮箱为2891203948@qq.com,(邮件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我司工作人员确认收到贵司上述报名资料并符合相关填写规范后,将邮件通知贵司报名成功,如贵司未收到报名成功的邮件回复,可能报名未成功,请及时联系我司(节假日,下班时间除外)。如供应商未按此流程报名导致报名未成功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挂网媒介:眉山仁寿县属国有企业物资(服务)采购平台。 五、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下午17:30。 六、商务谈判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9:30。 (二)地点: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仁城投大厦B栋4楼)。 (三)谈判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需盖公章); 3.营业执照; 4.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定标原则 谈判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多轮商务谈判,原则上最后报价分成比例最高为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业主:仁寿县巴士到家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普宁街道园区南路巴士生活配送中心 邮编:620500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19950553381 仁寿县巴士到家超市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