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08】 【作者:】 【副标题:】 【来源:】 【浏览: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眉山市仁寿县。
(三)建设内容:对仁寿县嘉南铭城、金地花苑、蓝桥翠锦等旧改街道及小区16台电梯进行更新。
(四)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图纸深化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电梯安装完成后,需要通过项目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报告;配合建设单位移交;电梯试运行及两年内的免费维保(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等。
(五)采购控制价:2123515.52元(集团评审价下浮7%)。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项目工期:180个日历天。
(八)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具体以该工程设计图纸为准。
(十)其他要求:
1.所使用的电梯不得低于原小区或旧改街道所使用电梯的标准(原金地花苑4台:辽宁富士电梯;原蓝桥翠锦4台:辽宁富士电梯;原嘉南铭城8台:奥的斯电梯),采购电梯之前需要取得采购人及相关单位确认(提供的电梯品牌、安装方案、装饰装修、功能、维修维保方案等须经业主及使用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以下为原小区使用电梯品牌及同标准电梯品牌
小区名称 |
原小区品牌 |
一类品牌 |
二类品牌 |
嘉南铭城 |
奥的斯(一类) |
相当于或类似于上海三菱、奥的斯、日立、通力 |
相当于或类似于巨人通力、西继迅达、康力、永达、广日、辽宁富士 |
金地花苑 |
辽宁富士(二类) |
||
蓝桥翠锦 |
辽宁富士(二类) |
2.该项目允许专业分包,专业分包前需要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十一)结算办法
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施工预付款为中标合同价款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分两次扣回,每次计量支付时,扣回预付款的50%,预付款在第一期进度款不足扣回的,顺延至第二期,以此类推。
2.采购人按月进行进度款支付,每月22日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项目进度款按施工进度每月进行支付,支付金额为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80%(农民工工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20%支付,单独拨付至成交人开具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中),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的97%,剩余3%为工程质保金,在两年缺陷责任期满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索赔等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注:如有审计复核和巡视巡察、国家审计、财政检查等监督发现审核结果有误的,成交人应按复核和监督结果进行整改,并相应退还多计工程价款。
若成交人需要退还多支付费用的,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否则,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承担超付部分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未进行多支付费用退还,则从接到通知后11个工作日开始,采购人对多支付部分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利息。采购人有权从任何一笔应支付给成交人的费用中予以抵扣,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款项及其他合同项下应支付给成交人的款项(若有)。
3.付款方式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所有贴现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十二)履约保证金与民工工资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
2.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保单保函(银行保函、全资国有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形式向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以现金缴纳的,现金以成交人基本账户转入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州支行,履约保证金账号:56530120000000656);以保单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缴纳的,需提供采购人认可的项目所在地见索即付保单保函;以全资国有担保保函缴纳的,需提供采购人认可的全资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其他违约责任或扣款事项后退还保函、保单。
3.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违约金、赔偿款等,采购人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予以扣除或直接向担保公司或银行提出索赔,成交人须在10日内补足。
4.履约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条款按合同约定。
5.本项目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
6.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的方式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民工工资拖欠一次性无息退还,其他要求按眉人社发〔2021〕32 号等文件执行。
(十三)违约责任
1.成交人人员安全规程及措施落实经抽查不合格,成交人应承担10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的成交人应承担50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2.成交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安全(质量、环保)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成交人按2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3.采购人按合同支付成交人后,监理单位监督落实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如有民工因工资问题上访,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对成交人处以违约金10万元。
4.在缺陷责任期满前,成交人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将工程移交主管单位,若因现场整改、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工程无法按期移交,采购人将视情况对成交人处以违约金10万元。
5.现场未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的,成交人按5000元/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现场安全生产不规范的,人员证件不齐全的,成交人按5000元/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未按相关要求执行到位的,成交人按2000元/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内业原始资料弄虚作假的,不及时填写的,填写不完整规范的,成交人按1000元/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以上问题如屡次发生或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加重处罚。
6.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内容以外的部位造成破坏,需要由成交人修复或恢复原状,且不增加额外费用。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二)业绩要求:提供一个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14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内有电梯(含安装)),提供合同原件、采购人支付发票(提供税务验票系统进行查验的真伪结果截图)。
(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四川省境外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四)人员要求
现场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公司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但需要与项目特征匹配,如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1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2名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工种需求: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5月)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职称证须提供评定部门红头文件,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证。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随机抽取。
四、报名时间
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上午9:30。
未在本采购平台(http://www.rsgqcg.com/)入库的供应商可在报名期间先注册投标人,验证通过入库后再报名,入库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招标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本平台已入库注册的开户账号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42000元(大写:肆万贰仟整)。开标前请确保生成并下载投标保函,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否则造成不能参与随机抽取的后果自负。
注:投标保函具体操作步骤可参照平台首页的“通知公告中发布的“关于启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公告”的相关说明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非成交人,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
1.成交人未及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恶意投标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成交人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抽取时间及规则
1.抽取时间:2025年7月14日上午9:30后。
2.抽取规则:网上随机抽取。
七、资格审查
(一)参与抽取的投标人请在抽取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资料。
(二)2025年7月14日下午5:00前,成交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2024年12月-2025年5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若资格审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
2.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连续缴纳近6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5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社保证明及资格证书,职称证须提供评定部门红头文件,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提供业绩中标(选)通知书,合同原件(备查)及采购人支付发票原件(提供税务验票系统进行查验的真伪结果截图);
5.“信用中国”网上截图;
6.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479号发展大厦A栋6楼。
(四)提交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五)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审查资料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业主: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479号发展大厦A栋6楼
邮编:620500
联系人:黄老师
业主联系电话:028-36655323
平台咨询电话:028-36229115
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8日